广东省《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技术规范》关于安装和维护要求内容如下:
7 安装和维护要求
7.1 教室灯具安装应采用其长轴垂直于黑板面布置,黑板灯具安装应采用长轴平行于黑板面布置。
7.2 教室灯具下沿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(g)应不低于 1.7 m,见图 1。黑板灯具安装位置应不在教
师站姿眼位处产生眩光影响。对于阶梯教室,教室灯具前排灯具应不对后排学生产生直接眩光。
7.3 黑板灯具安装要求:
7.3.1 荧光灯黑板灯具安装应符合 GB/T 36876-2018 中 6.4 的要求,d=700 mm~1000 mm,h=100 mm~200 mm,见图 1。
7.3.2 LED 黑板灯具安装应符合 d≤500 mm,h≥200 mm,见图 1。
图1 教室灯具和黑板灯具安装侧视图
7.4 非嵌入式教室灯具应使用刚性吊杆安装,吊杆应与灯面垂直,不得倾斜。
7.5 教室灯具横(纵)向中心轴线宜在同一直线上。
7.6 教室灯具第一横排的每个灯具宜由单独回路控制,其余每一纵列灯具宜由单独回路控制。每个黑
板照明灯具应单独回路控制。
7.7 教室应设遮光窗帘以防止直接眩光,黑板区域书写面应以耐磨无光泽的材料制成以防止反射眩光。
7.8 灯具安装时,要注意避免对其他设备(如:监控摄像机、投影机、顶装空调)的遮挡。设有吊扇的教室,灯具下方出光面应低于吊扇叶片。
7.9 教室灯具工程安装要求:
7.9.1 吊杆安装的灯具应采用不小于Φ6 mm 膨胀螺栓固定,预埋件承受力应不低于灯具重量的 10 倍。
7.9.2 灯具及其附件应安装齐全,并无损伤、变形、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。
7.9.3 开关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安装完整、无破损变形,零件齐全。
7.9.4 灯具接线安全牢固、接触良好。
7.9.5 墙面明线安装中导管管径大小和接线盒孔径应相匹配,导管和接线盒应连接紧密。
灯具初次安装或更换后,每学期应至少清洁灯具表面一次;宜每 2 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教
室照明质量检测一次,保证教室照明质量满足表 2 的要求,否则应更换灯具。灯具光源使用 1000 h 后测试的平均照度不需要乘以维护系数。